倡导母乳喂养 促进科学育儿




多伦县妇幼保健院促进母乳喂养成功的十点措施

一、将促进母乳喂养的政策和有关知识编印成册,做到全院职工人手一册。

二、对全院职工进行创建爱婴医院促进母乳喂养的知识培训,全院职工培训在18学时以上 ,新入职人员随时培训。

三、成立孕妇学校,使孕妇了解掌握母乳喂养的好处和方法。

四、住院分娩的孕产妇,分娩后半小时内,实现“三早”,剖宫产的在手术室内开始皮肤接触,母亲送回病房内平稳后,进行早吸吮和早开奶。

五、实行母婴同室,让母亲与婴儿24小时在一起。

六、实现按需喂哺,想吃就吃,不限时间和次数。

七、指导产妇合理膳食,树立信心,增加泌乳,掌握母乳喂养的技巧,掌握母婴分离时的母乳喂养方法。

八、医院拒绝奶粉生产和经销商的馈赠和赞助。医院及职工不得进行母乳及代用品的宣传和促销活动,喂养婴儿所需奶粉由家属自行到商场购买,禁止奶粉销售商到本院搞宣传促销活动。

九、我院禁止使用奶瓶和橡皮奶头,除非有医学指征,除母乳外一律禁止给婴儿吃任何食物和饮料。

十、本院母乳喂养支持组织由妇产科、儿科、保健科医护人员组成,可随时接受产妇有关母乳喂养知识的咨询。咨询电话是:妇产科门诊:4527564;儿科门诊:4527379;儿童保健科门诊:4528984;住院部:4526175。农村产妇还可到所在乡镇或社区保健机构咨询。

全球标准“促使母乳喂养成功的十点措施”

每个妇幼保健机构都应做到:

一、有书面的母乳喂养政策,并常规地传达到所有的保健人员;

二、对所有保健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使其能实施这一政策;

三、要把有关母乳喂养的好处及处理方法告诉所有的孕妇;

四、帮助母亲在产后半小时内开奶;

五、指导母亲如何喂奶,以及在需与其婴儿分开的情况下如何保持泌乳;

六、除母乳外,禁止给新生儿喂任何食物或饮料,除非有医学指征;

七、实行母婴同室,让母亲与婴儿一天24小时在一起;

八、鼓励按需哺乳;

九、不要给母乳喂养的婴儿吸橡皮奶头,或使用奶头作安慰物;

张贴母乳喂养支持组织已经建立的信息,并将出院母亲转给这些组织。

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

一、禁止将产品向公众做广告。

二、禁止免费向母亲提供样品。

三、禁止在保建机构中使用这些产品。

四、禁止公司向母亲推销这些产品。

五、禁止向保健工作者赠送礼品或样品。

六、禁止以文字或图画等形式宣传人工喂养,包括在产品标签上印婴儿的图片.

七、向保健工作者提供的资料必须具有科学性和真实性。

八、有关人工喂养的所有资料包括产品标签都应该说明母乳喂养的优点及人工喂养的代价和危害

九、不适当的产品,如加糖炼乳,不应推销给婴儿。

十、所有的食品必须是高质量的,同时要考虑到使用这些食品的国家的气候条件及储存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