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武山县城关卫生院致3—11岁儿童家长的一封信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已有不少儿童受到新冠病毒的感染,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尤其是3-11岁儿童)可大大降低新冠肺炎患者的病死率和重症率,也能有效遏制疫情在学校传播。经大量使用证明,我国新冠疫苗是安全、可靠的,家长朋友不必担心,积极带领孩子尽快接种。为了有序、规范接种,现将3-11岁儿童新冠疫苗接种须知告知大家,请家长、老师及时阅读了解。

家长们可以提前预约接种,或按照就读学校/托幼机构/社区等的安排,前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接种点进行接种。

在校在园儿童∶由学校(幼儿园)安排到指定预防接种门诊接种。非在校在园儿童到居住地附近的预防接种门诊接种。

应由其一名监护人陪同,监护人与儿童必须戴口罩,提前向学校提供本次带儿童接种的监护人行程码与健康码,并携带好监护人身份证和儿童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等)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前往接种门诊排队接种,接种前须监护人签订接种知情同意书。

现场按照学校或接种单位的组织有序等候,具体接种过程主要有以下环节:

B.登记:工作人员在接种管理信息系统上搜索儿童的接种档案或新建档案,对本次拟接种的疫苗信息进行初步扫码登记。

C. 接种:工作人员按照规范、有序实施接种,同时将疫苗的信息录入至接种管理信息系统上。

D.留观接种后受种者需在留观区观察30分钟,期间有急诊急救医生在现场巡视。监护人和老师发现留观期间儿童有不适的,及时告知医务人员。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各种疾病的急性期,慢性疾病的活动期(急性病康复后,慢性病稳定3个月后可考虑接种);

(6)正在使用免疫抑制药物(包括与调节免疫的生物制剂),如大剂量糖皮质激素、利妥昔单抗等;

(7)白血病患者化疗期间和化疗后6个月内暂缓接种;

(2)接种疫苗后出现硬结,可以在接种后第二天开始进行干热敷以帮助硬结消退。

孩子有轻微的感冒不影响疫苗接种,但如果近两三天内孩子有发烧症状,即使烧退了近期也不适合接种。家里人都打了,建议适龄孩子也要打,因为孩子日常接触的不仅仅只有家人,还有很多公共场所的其他人。根据国家要求,当前为3至11岁儿童接种的新冠疫苗均为“灭活疫苗”(其他工艺疫苗暂未批准为该年龄组使用),与12岁以上青少年以及成年人使用的新冠灭活疫苗的成分、剂量完全一致。主要表现为接种部位红肿、疼痛等局部反应,发热、头痛、乏力等全身反应。通常这类反应会自行消失,无需特殊处理。如果接种后出现明显不适,应及时就医,并报告接种单位。针对3-11岁人群低龄、活泼等特点,接种过程中各方面应给予更多的关心关爱,随时关注孩子的各种反应,尽可能营造宽松、亲和、温馨的氛围。家长要保证孩子在接种疫苗的前后都是一个比较放松的状态,不要进行剧烈运动,避免过度劳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