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能源生产好于预期 节能目标顺利完成

2017年,延安市委、市政府全面加快陕北高端能化基地建设,推动能源初级产品深度转化,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调整优化工业内部结构。大力实施《延安综合能源基地发展规划》,建设石油、煤炭、天然气和煤电“四大基地”,推进油煤气资源综合转化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主要能源产品生产好于预期,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727万吨标准煤(省控727),同比增长3.2%(省控增长3.2%),每万元GDP耗能0.5708吨标准煤,单位GDP能耗下降4.0%(计划-3.0%),顺利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能源生产好于预期


1、原煤生产持续回暖。2017年,生产原煤5015.2万吨,较去年增长10.7%,从一季度的增长6.0%,到上半年增长12.0%,到1-8月最高增长15.7%,后半年两位数增长,持续回暖势头明显。

2、原油生产持平。2017年,生产原油1516.5万吨,较去年增长0.1%,其中:延长石油生产831.1万吨较去年增长1.7%,原油生产与去年持平。

3、天然气生产快速增长。2017年,生产天然气39.5亿立方米,较去年增长17.1%,呈现快速发展的良好局面。

4、发电量和风力发电同步增长。2017年,发电量42.6亿千瓦时,较去年增长10.8%,其中:风力发电量3.6亿千瓦时,较去年增长12.5%,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节能降耗成效明显


2017年,我市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为727.0(等价值,下同)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3.2%,较GDP增速(7.6%),慢3.4个百分点,每万元GDP能耗0.58吨标准煤,同比下降4.0%。

1、GDP增速明显快于能源消费增长。我市属典型的能源经济,在油、煤持续回暖的形势下,GDP增速由一季度的4.8%回升到上半年的7.4%,到三季度的7.5%和全年的7.6%,呈现持续回升稳定增长的态势。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由一季度下降0.5%、上半年增长2.4%、到前三季度和全年分别增长3.0%和3.2%,呈现稳步回升略有增长的局面,明显慢于GDP增速,节能降耗成效明显。

2、分行业能源消费增长在合理区间,二产下拉作用明显。第一产业能源消费总量16.4万吨标准煤,占比2%,同比下降2.5%;第二产业能源消费总量520.3万吨标准煤,占比72.0,同比增长2.5%;第三产业能源消费总量为108.1万吨标准煤,占比15.0%,同比增长7.1%;居民生活能源消费总量为82.2万吨标准煤,占比11.0%,同比增长4.2%。第二产业能源消费总量增幅小,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74吨标准煤,较去年下降4.2%,为完成目标任务做出了重要贡献。

3、重点企业节能降耗取得实效。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能源消费144.4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1.8%;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能源消费106.9万吨标准煤,与去年持平;国电、地电延安分公司能源消费20.7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6.3%。

4、全社会用电量持续平稳增长。供电局统计显示,2017年,我市全社会用电量为86.49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5.83%。一季度、上半年和前三季度分别增长0.59%、3.01%和4.93%,呈现持续平稳增长的良好态势。分产业看,第一产业下降。第一产业用电量为0.81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0.93%,比上年同期下降10.75%,拉动全社会用电量下降0.12个百分点。其中:农业用电量为0.33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下降15.79%;农、林、牧、渔服务业用电量为0.37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下降13.11%;第二产业平稳增长。第二产业用电量为62.26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71.98%,比上年同期增长4.55%,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3.31个百分点。其中:工业用电量为59.53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3.69%,拉动第二产业用电量增长3.56个百分点;建筑业用电量为2.73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3.16%,比上年同期增长27.52%,拉动第二产业用电量增长0.99个百分点。在工业用电量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用电量为8.04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14.91%;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用电量为25.54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下降0.79%;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用电量为11.69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下降2.38%;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用电量为11.49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11.55%;第三产业快速增长。第三产业用电量为13.76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5.91%,比上年同期增长12.88%,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1.92个百分点。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用电量4.57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14.75%,拉动第三产业用电量增长4.82个百分点;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用电量1.21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20.33%,拉动第三产业用电量增长1.68个百分点;商业、住宿和餐饮业用电量3.64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10.38%,拉动第三产业用电量增长2.81个百分点;公共事业及管理组织用电量3.31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11.12%,拉动第三产业用电量增长2.72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双增长。城乡居民用电量为9.67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1.18%,比上年同期增长6.41%,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0.71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居民用电量为6.28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7.57%;乡村居民用电量为3.39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