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认识母乳喂养(三)



本文翻译自美国儿科学会网站,原文网址:

http://pediatrics.aappublications.org/content/129/3/e827.full


本篇文章内容接前篇《科学母乳喂养(一)(二)》哦~


  母乳喂养的禁忌症  


仅有少数疾病是不适合母乳喂养的,其中包括婴儿患有经典型半乳糖血症引起的代谢紊乱。患有其他代谢疾病(例如苯丙酮尿症)的婴儿在血液可以监控的情况下,可以用母乳和专用的无蛋白质的食品或者其他改进的配方奶交替喂养的办法来解决。感染了人类嗜T淋巴细胞病毒Ⅰ型、Ⅱ型(HTLV-Ⅰ/Ⅱ)或者患有普鲁氏菌病的母亲不能亲喂婴儿,也不能挤出乳汁喂食婴儿。


如果母亲患有活动性(易传染的)肺结核病或者其患有活动期单纯疱疹,则不应亲喂哺乳,但是可以给孩子提供挤出的乳汁,因为不用担心这些传染性微生物会通过母乳传播。当患有肺结核病的母亲已经接受治疗至少星期并被确证已不再具有传染性,则可以重新开始哺乳。如果母亲在分娩前5天至分娩后2天期间患上水痘,则需要和婴儿隔离,但是可以给孩子提供挤出的乳汁。2009年,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建议,急性感染H1NI流感病毒的母亲应该暂时与婴儿分离直到她不再发烧,但是隔离期间可以给婴儿提供挤出的乳汁。

 

在发达国家,。然而在发展中国家,由于营养不良和其他传染性疾病导致非母乳喂养婴儿的死亡率增加,。,与同时吃母乳和其他食品和/或婴儿配方奶的婴儿相比,。最近的研究证明,前六个月纯母乳喂养结合抗反转录病毒治疗六个月,。

 

如果婴儿足月,母亲CMV(巨细胞)病毒血清阳性并不是母乳喂养的禁忌症。然而存在这样的可能性,即极低体重(出生体重<1500g)的早产儿罹患迟发性类败血症综合征可能与从母乳中感染CMV病毒有关。尽管这种综合征不会导致长期的机体异常,但是仍然需要抗病毒治疗。但CMV病毒血清阳性的母亲对早产儿进行日常母乳喂养的价值仍超过临床疾病的风险,特别是至今还没有婴儿因此导致神经系统长期发育异常的报告。冰冻乳汁可以降低但不能消除CMV病毒。如果加热乳汁,.5°C 5-10分钟)都可以消灭乳汁中的病毒,但是也会影响乳汁中的生物活性因子和营养。因此对所有早产儿而言,母亲新鲜的乳汁是日常喂养的最佳选择。

 

母亲滥用药物并不是母乳喂养的绝对禁忌症。麻药依赖但营养良好的母亲,如果接受监控下的维持治疗并且 HIV 和其他违禁毒品检测呈阴性,也是鼓励其母乳喂养的。街头毒品,比如致幻剂(苯环己)、可卡因和大麻都可以在母乳中检测出来,哺乳母亲使用这些毒品应引起关注,这些药物尤其会对婴儿的神经系统发育造成长久的影响,所以这些母亲禁止哺乳。


酒精没有催乳作用,相反它可以导致母亲身体对婴儿的吸吮反应迟钝,影响泌乳激素的分泌,还会影响婴儿的运动发育。因此,母亲应该尽量减少摄入酒精饮料,在偶尔一次饮用时也应该控制酒精摄入量,即每公斤人体体重摄入量小于 0.5克酒精,对一位体重60公斤的母亲而言,大概可以摄入2盎司白酒,或8盎司葡萄酒,或者2 杯啤酒。为了保证摄入的母乳中酒精含量最少,母亲饮酒后应该至少超过两个小时才可以进行哺乳。


哺乳母亲抽烟也不是母乳喂养的绝对禁忌症,但是应该被极力劝阻,因为它与婴儿呼吸道过敏和婴儿猝死综合症的发病率增加有着一定的关系。为了尽可能降低婴幼儿被动吸入二手烟的负面影响,不应该在他们面前抽烟。吸烟也是导致乳汁分泌量减少和婴儿体重增加缓慢的风险因素之一。


哺乳期饮食


营养良好的授乳母亲的日常能量需求会增加450至500千卡/天,这些在正常均衡多样化的日常饮食中略增即可达到。尽管哺乳母亲的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与孕期相似或稍多一点,但对于哺乳期的营养补充并没有固定建议。许多医生推荐哺乳期应继续服用孕期的补充维生素。


哺乳母亲饮食中应包括日均摄入200到300毫克的ω-3 长链多不饱和脂肪酸 (DHA) ,从而保证乳汁中有足够的DHA含量。每周食用1到2份的鱼肉 即可满足这一需求。尽管存在摄入过量汞或其他污染物的风险,但这一担心可以被摄入足量DHA 带来的神经行为益处抵消, 而且避免食用掠食性鱼类(比如,梭子鱼、枪鱼、鲭鱼、方头鱼和剑鱼)也可将此风险降至最低。营养不良或者食素的母亲除补充DHA外可能需要补充复合维生素。


 哺乳期用药


当哺乳母亲处于诊断阶段或药物治疗阶段时,有关其母乳喂养的建议都应在母婴双方的利益和婴儿接触药物的潜在危险之间作出权衡。只有一部分的药物是被禁止用于哺乳女性的,而且通常可以找到合适的替代品。


在由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和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发布的名为LactMed的网络数据库中,提供了关于哺乳女性安全用药的最新最全面的信息资料。美国儿科学会也即将发布有关药物及其他化学物质转移到母乳中的政策陈述,其中将提供补充建议,特别关注于精神药物、草药、催乳剂、麻醉剂和止痛药。一般而言,当母亲在使用以下药物时不建议母乳喂养:安非他命(苯丙胺)、化疗药品、和他汀类药物。


许多用于孕哺期的精神药物并没有关于在母乳和/或哺乳后婴儿血液中浓度的充分药理数据。此外,也缺少关于在婴儿早期的重要生长阶段与这些药物接触后的长期神经反应方面的数据。最近一篇全面的评论文章提到,在总共96种精神药物中,只有62种(占65%)的药品有药理学和临床学的信息数据,而只有19种药品有充分信息可供制定安全的医疗方案,因此适合用于哺乳妈妈。以下药物被认为是问题最少的:三环类抗抑郁症药——阿米替林和氯米帕明,以及选择性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帕罗西汀和舍曲林。


有关母体在接触诊断放射性物质后暂停哺乳的必要性和间隔时间长短,美国核管理委员会和一些医学评论提供了详细的指导意见。此外,当哺乳婴儿患有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时,应当实施特别的预防措施。妈妈应当避免服用蚕豆、呋喃妥因、伯氨喹(抗疟药物)和非那吡啶,以使婴儿溶血症的风险降到最低。


健康新生儿母乳喂养实施建议

1.坚持纯母乳喂养约6个月

•推荐母乳亲喂;泵出的母乳或捐献的母乳也可作为选择

•至少在第一年内继续母乳喂养,之后可根据母子双方意愿,尽可能持续更长时间

•在6个月左右添加富含铁及其他微量营养素的辅食

2.围产期的政策和措施要有利于母乳喂养的顺利开始以及持续,应与AAP及美乳哺育医疗学会(Academy of Breastfeeding Medicine)医院政策范本一致,应包括以下内容:

•婴儿出生后应即刻与母亲进行皮肤接触,直到完成首次喂养,并应在整个产后阶段鼓励这种行为

•在完成首次喂养之后再进行其他常规医学措施(如称重、测量、洗澡、血液检查、疫苗注射以及眼部清洁等)

•将肌肉注射维生素K的时间延迟到首次喂养之后,但要在出生6小时之内完成

•确保每24小时内亲喂8至12次

•确保至少在每次护理交班时,由经过培训的护理人员对母乳喂养进行正规的评估和记录(包括姿势、衔乳、乳汁传递情况、相关检查)

•对母乳喂养的新生儿不应添加任何补充食物(水、葡萄糖水、市售婴儿配方奶,或其他液体),除非在有医疗指征的情况下,根据标准的循证医学指南为治疗高胆红素血症或低血糖症而添加

•避免产后在日常情况下使用安抚奶嘴

•从出院时开始每天口服维生素D滴剂400IU

3.所有母乳喂养的新生儿应在3到5天时,即出院48-72小时期间由儿科医生进行回访

•评估婴儿体内水份情况(排泄情况)

•体重减少不超过出生体重的7%,自第5天起不再减少,评价喂养情况并考虑增加随访次数

•就母婴双方的各种问题进行交流

•观察如何喂养婴儿

4.母婴应临近儿睡以促进母乳喂养

5.给予婴儿安抚奶嘴,应在其处于仰卧睡姿时,且应在婴儿3至4周大,且母乳喂养成功稳固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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